1)第二百二十八章:长矛_都市之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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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秃鹫,老鹰,听起来就好像对联一样,但这并不是什么对联,而是一对父子的诨号。

  秃鹫的外号是因为他做事残忍,而且外型酷似非洲草原吃动物腐尸的秃鹫。

  老鹰的外号也来自他的外型,他长了鹰钩鼻,而且视力特别好,因此大家喜欢叫他为老鹰。

  叫他老鹰也不止因为他长了鹰钩鼻,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因为他很难抓,就像会飞一样。

  这么多年,警察,军队都在围剿这个杀手老鹰,可就是连他一根毛都没有摸到。

  他难抓是一方面,更多的还是因为秃鹫在上下活动,让警察和军方不想抓不能抓。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得罪了古斯,秃鹫或许还称霸一方,坐在自己的小沙发上,吃着火锅唱着歌。

  他们继续杀着人,虐待着那些年轻的生命,让那些姑娘们随风而逝,被碾碎在他们的魔掌之中。

  如果这样的人还能被称之为人的话,陈年是绝对不同意的,他会第一个跟秃鹫这类人划清界限,因为秃鹫和老鹰在他眼里。

  就是畜生。

  坐在特勤部的专车里,陈年看着荷枪实弹武装到牙齿的自己,觉得这一切都是那么虚幻。

  一个物业公司的小保安,先是经历升职,然后逃亡,爆炸,到了这里又在古斯的操纵下,变成了特勤部的一队队长。

  是造化弄人吗?

  还是说,现在的自己根本连选择命运的权力都没有。

  如果有后悔的机会,陈年这辈子都不会来到这个该死的国度,更不会成为什么特勤部的队长。

  当然,生活就是生活,没有如果。

  陈年对于现在的结局,除了接受也没有任何其他办法,人生就像他坐着的这台轿车一样,只能一直开下去,不坏那就不能停下来。

  集市上,人来人往,人头攒动。

  一条很长的街上,两边摆着的都是当地的特色美食,这里是一年一度的美食节,会从早上一直持续到深夜十二点。

  显然,刚刚在对讲机里听到的枪声,并不是在集市这传来的,如果真是这传来的,那这些人的心得有多大啊,刚经历枪战,还能面不改色的吃东西。

  应该是队员惊慌失措下,报错了位置,发现老鹰的地方应该是在集市四周。

  陈年走到高处,看向四周,扫了一圈,最终他把视线定格在了集市前方200米处的布鲁格酒店。

  他对队员说“去酒店那。”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奔着酒店就冲了进去,进酒店以后,陈年亮出自己的工作证件,问前台有没有听到枪声。

  前台摇摇头。

  陈年又问“监控室在哪?带我们过去。”

  在前台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监控室,通过观看过往的监控录像,陈年发现老鹰最后消失的踪迹,是集市旁边的公路。

  他们是沿着公路,准备返回市区,这个时候老鹰应该是知道父亲被捕的消息,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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