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十六章 新人胜旧狗_原来我是妖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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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

  总之在大学生多如狗的一线城市,你很难刚毕业就找到体面工作,房租又贵,物价又贵,省吃俭用活的还不如老家的泥腿子。于是没多久,进了社会的女朋友就宣布和他分手。

  这人吧,寂寞了,又找不到女朋友,只能养条狗来消遣寂寞,别误会,是精神上的慰藉,绝对与肉体无关。

  那天下着雨,没带伞的张晨顶着雨,抄近路经过小区外的桥底,他看见一只浑身泥泞的小奶狗,孤独的缩在桥底,面对突如其来的不速之客,抱以害怕和警惕的眼神。

  它有一双乌溜溜的瞳孔,看着你的时候,总让人觉得是在哀求和讨好。但它对人类有极大的戒心,丝毫不敢靠近张晨,张晨也觉得小奶狗脏,一人一狗默默等到雨停,张晨给它买了一根热狗就走了。

  第二天路过桥底,张晨发现小奶狗还在,似乎把这儿当家了。那一天,张晨又给了它一根热狗,随后离开,这样的日子过了将近一个星期,张晨为数不多的善心消磨殆尽,便没有再去。

  几天之后,同样的一场小雨,他心血来潮跑桥底看了一眼,愕然发现,小奶狗竟然还在原地。

  它变得更加瘦弱,也更肮脏。身体状况很不好,无精打采的蜷缩着,听到动静,耳朵警惕的抖动,可看到张晨时,它显得极为振奋,蹒跚着跑了几步,朝他发出细细的呜咽。

  张晨很熟悉这种眼神,狗等到主人的眼神,他老家有养狗。

  “它在桥底待了好几天,我猜是在等我,这傻狗把我当主人了,我不过是喂了它几天而已,它就赖上我了。”张晨苦笑一声,叹道:“当初我要是没回去,它是不是得死在那里?”

  “后来呢?”李羡鱼接过祖奶奶递来的辣条,他站中间,祖奶奶在左,三无在右,他们吃着辣条,听着张晨的回忆。

  张晨把头撇开,不去看他们,继续道:“我把它领回家了,起先我是不愿意养狗的,当时我给它买了一根热狗,扭头就走了,结果小家伙东西也不吃了,连滚带爬也要跟上我,我踢了它几下,还要跟……委实见它可怜,就带回家了。”

  “后来发现养条狗其实还挺不错,至少下班了,你打开家门,家里不是空荡荡的,有这么一条狗会守着门口等你回来,你开门的瞬间,它会摇着尾巴扒你裤管。出晚饭,也不用靠游戏打发时间,可以牵着它出去遛弯,家里总算多了点生气。”

  漂泊在大城市,无依无靠,两个单身狗相互取暖。狗捡回了一条命,人有了一个伴儿。

  狗把人当主人,人或许也有在那么一瞬间把狗当家人。

  李羡鱼嚼着羊肉,听的津津有味:“可你还是抛弃它了,为什么。”

  张晨沉默半天,挤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因为女朋友,后来我交到了女朋友,也不是本地的,我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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