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六节_50_浮生物语3·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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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赞的是锦袖。”他松开手,“好好走路!”

  “姓赵的连正眼都没看过你。”四喜一点面子都不给她。

  “有病。”四喜直截了当地说,“你做再多无聊事,他也不会喜欢你。”

  “四喜,我唱得好不好听?”走着走着,七夕突然跳到四喜前面,倒退着走路。

  “可那是我唱的呀!”七夕毫不介意,眼睛里的笑意都要淌出来了,“反正,我唱了,他听了,赞了,圆满了!他以后应该都很难忘记这个晚上吧?”

  “不是。”四喜也不拿正眼看她,只说,“你让这疯婆子代你唱曲儿,就不怕她砸了你的招牌?”

  “朱七夕,真是你?”四喜的声音让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吓了一大跳。

  他不太记得自己跟七夕的关系是怎么变得亲近起来的,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事。第一次见到她时,这瘦小的丫头一手拎个猪头,一手提一大桶洗好的衣裳,健步如飞跑进闭花斋来。在他跟半眉来这里前,七夕几乎替胡姑姑包揽了所有粗活,顺便负责在胡姑姑不在家时跟她的老母亲聊天。与普通人家的闺女比,七夕一点也不怕生,头次见到他便把自己的身家底细一股脑儿交代出来,末了还欢喜地拉着他一起去给另一条街上的几户人家送切好的猪头肉,亲热得好像跟他已认识十年八年似的。之后的几年更不用说,只要她一来闭花斋,便是一番热闹欢腾的景象,她好像从不知累,也不知什么叫不高兴。在四喜眼里,七夕就属于那种为别人累得半死还能哼小曲儿的缺心眼。/acronym

  “有人代我献曲,我乐得歇息,高兴还来不及。”锦袖垂眼一笑,单单一个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不用,我家就在前面,怎可能遇到歹人?”锦袖笑着回绝,“快跟四喜回去吧。”

  漆黑寂静的街道中,一盏灯笼照着前路,一个在跑,一个在追,两个年轻人轻快的脚步渐渐远去,谁也没有发现,素来平静的真定县,一股剑拔弩张的势头正在暗暗涌动……

  估计整个真定的人都知道,卖猪肉的朱七夕对民团教头赵子龙情有独钟,更有好事者说,曾听朱七夕在喝醉酒时大喊“嫁人当嫁赵子龙”,几乎所有人都将这事视为笑话。那玉树临风、白马银枪的赵子龙,怎会看上这个一无是处的猪肉妹?要知道,别说真定,全常山郡都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姑娘将他视为梦中情人,赵家的门槛几乎要被媒婆们踏平,怎么也轮不到她朱七夕。唯一不笑话她的,大概只有胡姑姑跟锦袖,还有半眉,当然,她自己也不笑话自己,她从不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任何问题。

  仔细想一想,这丫头的存在,就像每天都吃得馒头面条,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可是,会变成一种渐渐深厚的……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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