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六十章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_美人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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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名衙役上前,把那张纸呈送到公座上。

  “写的什么?”他并没有打开,而是问春荼蘼。

  两边当事人他都惹不起,有什么还是摆在明面儿上吧!若真有不法之事。大家还可做个见证,彼此心明眼亮,要被雷劈也有人比他个子高。

  “自从大人决定重审英潘两家的争地案,民女应了英老爷所请,决定担任状师,之后就做了非常细致的调查工作。”她意有所指地说。“并没有想当然,也没有只看表面证据,而是深挖。”

  “你倒是挖了什么?”因为她神色笃定,冯状师开始不安。

  “民女在县衙存放各种文档和登录册子的记事房中忙活了两天,想找出与潘家地契对应的纪录和相应的鱼鳞图谱。”春荼蘼仍然面向公座,并不看其他人,“结果……鱼鳞图上倒没看出什么,可那份地契的纪录,却似乎是伪造的!”

  什么?!

  堂上的窦命令,堂下的英离和潘十,外加他们各自的管家和冯状师,都大吃一惊。

  这个指挥,罪名可大了。可能判的不重,但性质却恶劣。若坐实,对潘家在朝堂上的势力都有极大的影响。说轻了是伪造文书,若有心之人加在利用,夸大成是欺君之罪也可能。

  而另一边,英离先是惊喜,之后又有点不确定。潘老十真敢这么做?怪不得之前从没有听过地契之一事。不过,上一次官司打了那么久,其他状师都没有发现,为什么这一回、这姑娘就发现了?不是……胡说八道吧?

  潘十老爷坐在椅子上不动,面沉似水,看不出喜怒,只有掩藏在袍袖下的双手,紧握成了拳头。其实他的镇定,反而更显得他心虚。要知道他这样的身份凭白被冤枉,并且是这样的罪名,算得上是极大的侮辱,再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也不可能忍得住。

  “你可有证据?”窦县令率先反应过来,大声问。

  “证据就在您手中。”春荼蘼坦然而镇静,“所谓白纸黑字,是最佳证据。但谁都知道,纸与墨经历过久远的年代,就会相对失色,纸质变黄,墨色发灰。而这种失色,书写时的年分相近的,不容易分辨出,间隔越久,差别就越明显。潘家的地契是五年前所得,那时正是前任月县令被革职查办,依法斩首之前。民女特别找到那时的纪录,对比了纸色与墨色……”

  “你不会说,五年间的文书,纸色间的就有很大变化了吧?”全堂寂静,因为开口的居然是潘十老爷,“还是,你觉得那是我潘家找人新添上的纪录?”

  沉不住气吧?很好,能搭上话就好。要知道做贼的,都会心虚,再有城府,在事实面前又能如何呢?所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春荼蘼暗想,脸上却带出诧异之色来。

  只听潘十老爷冷笑,“潘家的地契正是五年前照章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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