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七十三章 证据纰漏_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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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今天上午那里有个粟特风俗的讲座,请了一个有名望的粟特人主讲,李邺颇有兴趣。

  这时,院子里有人问道:“请问,李邺住这里吗?”

  李邺探头看去,只见院子里站着几名官员,他心中‘咯噔!’一下,事情还是来了。

  “我是李邺,你们找我什么事?”

  为首官员上前抱拳道:“我是刑部员外郎魏匡,这位是大理寺主簿王信,后面几位是我们的随从,我们想来了解一下前天晚上发生在平康坊的命案,李公子也是知情者,对不对?”

  官员很客气,李邺可是金山县公,爵位像山一样压在这里,一般低层的小官还真不敢无礼。

  祖父李林甫给李邺说过,刑部官员是自己人,李邺便点点头,“你们请坐!”

  院子里就有桌凳,李邺请二人坐下,四名随从则站在身后。

  魏匡微微笑道:“今天本不该来打扰李公子,但昨天死者家属上了一本控诉书,所以我们不得不来调查情况!”

  “是哪位死者?”

  旁边主簿王信顿时不满道:“你明知故问!”

  李邺早就看他不爽,进院子后始终阴沉着脸,就像讨债鬼一样。

  李邺脸一沉,冷冷道:“什么意思?你最好把话说清楚。”

  魏匡连忙摆手道:“我来说,是这么回事,死者孙济良的家属在控诉书中认为李公子有杀人嫌疑,他们要求刑部立案!”

  李邺冷笑道:“刑部立案,那可是要有明确的证据,人证、物证确凿,缺一不可,他们有什么证据要求刑部立案?”

  “他们在控诉书上提出了两个理由,第一,你和死者之前在安然居大酒楼有过争执,你不否认吧!”

  “你们去安然居调查过了吧!”

  魏匡点点头,“去过了,问了好几个人,大概情况也了解,你们为一个叫石莲的歌女起了争执,但这个歌女也死了,所以调查不全。”

  “歌女的死你们怎么认定?”李邺反问道。

  “歌女的案件由县衙负责调查,据说初步定论是自杀,案子和我们无关。”

  “然后呢?还有什么证据?”

  “还有就是杀死孙济良的飞刀,和李公子用的飞刀完全一样。”

  李邺嘲讽道:“有人见过我用什么飞刀吗?”

  “有人见过,是军用的柳叶飞刀。”

  李邺点点头,“好吧!我来一一说明情况。”

  魏匡使个眼色,立刻有随从拿出纸笔记录。

  李邺不慌不忙道:“安然居大酒楼是我家族的产业,由我父亲负责掌管,但他外派去润州为官,我父亲就托我有空替他看一看,前天晚上,我们一个同窗请客,二十几个太学士子去了安然居大酒楼,我也是其中之一,有很多同窗可以作证。

  然后我上楼时,正好遇到孙济良搂着小歌女石莲下楼,石莲拉住我,求我帮帮她,因为石莲才十三岁,太小了,所以我就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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