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七章 四大公司的代言_重生之娱乐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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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无上想到的原因,不是别的,却是因为他的那首艳歌《火》!

  记得当时是因为叶柔的缘故,因为不知道什么原因,叶柔故意整蛊他,让他当众做一曲和梅艳芳《坏女孩》性质一样的歌曲。那种情况下,宗无上是出离了愤怒,当即就把后世“亚洲第一3d女神”蓝燕的一首艳歌给拿了出来,那首歌就是《火》。

  而内地多半也是因为这首歌而封杀于他!

  当然,想到这个问题,其实也和梅艳芳的那首《坏女孩》有关。记得在原本的历史上,梅艳芳就是因为《坏女孩》这首歌而遭到了内地的封杀。1995年的时候梅艳芳首次开启了内地巡回演唱会,但自广州站起便被禁唱《坏女孩》和《妖女》等歌词前卫歌曲。演唱会当晚歌迷热情非凡,不断有人点唱《坏女孩》这首粤语成名曲。向来珍视知音的梅艳芳耐不住歌迷的热情,尾场临时加唱,歌词敏感处以“啦”带过。但是即便如此,最后还是被认定违反规定,其余场次被迫取消,梅艳芳也自此遭遇内地七年封杀!

  虽然宗无上记得不是这么详细,但也知道有过这个事情,因此这时想了半天,最后终于想到了。要说敏感,估计《坏女孩》这首歌还不及蓝燕的《火》,如此之下他被封杀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过想明白了之后,宗无上也不再去管它,毕竟虽然这个情况会对他的电影以及专辑产生非常大的坏影响,但是既然发生了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而且对于那个非常……的封杀,他是怀着深深不屑的!

  就算内地市场现在失去了,但等到未来你还不是照样要为我敞开大门?历史的潮流不是一个小小的封杀就能阻止得了的!

  宗无上沉吟了半响,道:“算了,不去管它了,你还是说说其它寻求代言合作的厂商吧!”

  “好的!”刘涛见自己老板都像个没事人似的,自己哪里能管那么多?因此也是无所谓了,随即便开始将所有资料解说了出来。

  四个品牌中,阿迪达斯是出价最高的,代言费达到了八百万港币!

  阿迪达斯是德国的产品,宗无上后世之时在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是美国的。它是德国人阿道夫-达斯勒于1920年创办的,刚开始时是专门生产鞋类产品,后来才慢慢发展成为了一个运动品制造集团,而“阿迪达斯”这个商标则是到了1949年才注册的。

  这一次,阿迪达斯选择了找他来代言,却是为了在亚洲地区宣传他们今年新出的产品equipment专业运动鞋系列及运动服装新系列。当然,在这里不可能是全球推广了,因为宗无上他的名气目前而言也只限于亚洲这一块。

  代言费出得第二高的,宗无上原本以为是可口可乐或者是百事可乐,毕竟这两个公司在后世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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