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14章 雷声_万历新明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能躲在哪里?”

  那老者沉吟半晌,最后说道:“密云矿洞一塌,马斌就无影无踪,说明他早就做了打算。我们找不到,锦衣卫就能找到?他家里那些人也早就安排好了退路。”

  “马斌做了多年的典吏,这手里必然有好多能顶替的身份。这家子换了姓名逃到缅甸,十年八年后谁还能翻这个案子不成?如今且能放宽心,等风声过去——盼着那马斌后路做的好,谁也找不着他。”

  万历十二年十月初九,刑部上奏请冬决,政事堂转礼部钦天监定下日子为十月二十四。两京的日报连续报道了密云盗矿案之后,很快就转移了目标。毕竟如今的大明,每时每刻都在生发着新鲜事。

  朝野之间,密云盗矿案激荡起来的小小浪花很快就在有心人的干预下,渐渐变得悄无声息。内府财计处张鲸暗中发狠,将密云钢铁商社查个底朝天,扒拉出来一堆蠹虫,却因为线索的中断没有顺藤摸到顺天府这边来。

  魏允中停职待堪是应有之意,王以修在王廷瞻的保护下吃了一次申饬,度过职业生涯的又一次难关后,连续打报告到吏部辞职,坚决求去。

  万历十二年的冬月二十四,武清伯李伟起了大早,安排伯府中人摆上香堂,九点来钟就带着大儿子李高、二儿子李宽和一众仆役直奔西市——打死自家孙儿李长贵的杀才裘喜子今日砍头,李伯爷要从宛平县把这人头要来,祭奠自己的孙子。

  裘喜子在收保护费的时候与出头的李长贵发生冲突,失手将之打死——宛平县初判、顺天府覆核,一直到大理寺审决都是绞刑。

  因为《大明律》写的清清楚楚:“斗殴杀人者,绞。依律收赎铜钱给付被杀伤者之家以为营葬及药之资。”裘喜子打杀李长贵前,两人毫无瓜葛,无论如何也够不上谋杀。

  《大明律》中,谋杀和过失杀人是有明显区别的,一个杀头示众,一个绞刑能留下全尸。

  但受害者身份从亲戚来论是慈圣太后的侄子,刑部和大理寺必须留下让太后出气的余地。果然,皇帝在审阅死刑卷宗后,以裘喜子无钱给付营葬之资为由,加罪一等判裘喜子为斩刑。

  对于裘喜子来说,杀头和绞杀都是杀,留不留全尸他也不是太在乎,更何况对于体验感来说,绞刑还要遭罪些。皇帝加罪一等,但免去了他给付武清伯家营葬费也算是多家共赢。

  武清伯李伟的马车到了西四牌楼时,法场上已经围了些人,见有贵人驾到,负责维持秩序的军官安排人分开一条通路,又不知从哪里搬了两条长凳,让李伯爷坐地。

  未等到日中,法场周边已经是人山人海,喧嚣不已。京师百姓们如同赶集一般汇聚在西市来看红差。这日子是死刑犯的末日,但平头百姓却把它视为枯燥乏味生活中的调剂

  请收藏:https://m.biquge07.com

(温馨提示: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