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484章 论人的基本权利_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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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地方上的那些土豪劣绅。

  就算是袁尚书替他们求情,国法依旧是国法,不可为人所偏废。不过就如袁尚书所言,现在朝廷在河南的办案小组虽然成绩斐然,但是打击面有些过广,打击的力度也有些失去控制了。对于这种现象,朝廷还是应当加强监管的。

  我们不能放过一个坏人,但是也不应当冤枉一个好人。所以,朕以为刑部可以派出人员前往河南,对已经审结的案子进行核查,对于在审的案子进行监察,对于明显的冤假错案要加以平反。

  至于迁移人口前往济州岛、台湾岛,以充实当地人口,使之成为我大明真正的领土。这是百年大计,不可轻易放弃。身为享受国家优待的士绅,当然是要作出表率的。因此已经迁移的家族就不必再召回。

  至于尚未出发的迁移人口,便以4月15日为分界线。此前已经出发的人员继续迁移,此后尚未出发的人员缴纳5户普通人家的移民费用,便可免去迁移令。4月15日之后,暂时冻结关于河南人口迁移海外的政策。

  征收上来移民费用,专门用于招募流民前往海外移居,由总理衙门负责此事。另外,朕有意在河南仿效佛山嘉会堂故事,在每县设立士绅会议。专门负责地方建设发展事务,及监督当地官员的施政,及本县士绅的不法之事。

  这样的话,许显纯等人就可以将手中的案子交给当地士绅会议进行审核讨论,河南之事也能告一段落。当然,士绅会议成立之后,任何士绅都不得背着士绅会议对百姓实施私权力。

  比如用水时节发动百姓争水,对通奸女子进行浸猪笼等等。如果有人违背了士绅会议的公论,士绅会议可以剥夺其一切士绅特权。朝廷将会为士绅公论背书,除非上一级的官府撤销下一级士绅会议的士绅公论。”

  袁可立终于松了口气,不管是刑部派员核查,还是成立士绅会议对地方士绅进行监管,都代表着崇祯把处理河南事务的主动权力交了出来。

  这样一来,虽然表面上朝廷并没有对政策作出变更,但是处理具体事务的权力,却落在了他和河南士绅手中。接下来,只要河南士绅不进行内斗,那么河南民变引起的士绅反抗征粮一案,大致是到此为止了。

  袁可立赶紧起身向皇帝行礼道谢,表达了他对于皇帝这个决定的支持。

  不过事情显然还没有结束,崇祯轻轻拍了拍桌上那叠袁可立带来的文稿后说道:“袁先生的请求,朕已经解决了。那么接下来,是不是该轮到我请袁先生帮一个小忙了。”

  袁可立保持着屈身行礼的姿态还没有直起身来,听到了崇祯这个问题,不由心中有些吃惊,但他还是回道:“陛下有什么吩咐,臣自当竭尽所能。”

  朱由检低头看了看手下的文稿后说道:“《民事通则》的选例虽说不错,但是朕还是觉得缺少一个基本的原则。所以朕希望在《民事通则》前面,放上一段总论,以作为整部法典的中心思想。”

  袁可立有些迷惑的看了崇祯一眼,不由说道:“陛下要加上一段圣训,也是理所当然之事,还请陛下示下,臣回去后便附在卷首,以晓喻天下百姓。”

  朱由检想了想便说道:“朕希望能加上这么一段总论,论人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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